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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一百零二章 嫁妆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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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   柳苍昊带着林清姝杀了好几条巨蟒,猛虎猎豹也杀了不少。

    原始森林中不止有凶猛的野兽,还有毒虫,也非常可怕。

    林清姝做饭的时候,不小心被一种不知名的东西咬了一口,差点毒发身亡。

    幸好柳苍昊随身携带着解毒药,这才把她救回来。

    林清姝看出来了。

    柳苍昊比这原始森林还要厉害。若是他住在这森林中,也是食物链顶端的存在。

    解了毒的林清姝,身体有点虚弱。被柳苍昊背着走。

    实在无聊又不想睡觉,她干脆与他闲聊

    “你当初为什么要把那天仙谱给我?那其实是个武功秘籍吧?”

    林清姝很好奇当时柳苍昊为什么给她一部绝顶武功秘籍。

    可惜她有眼无珠,将之当成一个舞蹈,没好好练。

    “那本来就是流传在青楼中的一段无人能跳出的舞,我偶然得到,钻研了一下,发现它可以当成一个武功来用。”

    柳苍昊说的很轻松,林清姝却知道,能练出那天仙谱,根本不是轻松的事。

    就像当初,柳苍昊跳《洛神赋》,每一个动作神态都把握得极精准,而自己学了几个月,要人在旁边一直纠正,才练好。

    这就是有天赋和没天赋的区别。

    “唉,你若是女的,就真的天下无双了。”

    有舞蹈天赋却是个男人,有点可惜,因为这个世界不流行男人跳舞。

    “你信不信我把你扔这里,让那些野兽毒虫把你吃掉。”柳苍昊不高兴。

    自己长了张什么脸,他心知肚明,但若是别人说出来,他就非常不高兴。

    “我是真心替你可惜啊!”——林清姝心里这么想,却不敢再说了。

    吃不好、睡不好、伤也没怎么养好,林清姝瘦了一大圈。

    多数时间,她都趴在柳苍昊背上闭眼休息。

    这一路,她都没怎么走过路,因为她速度太慢。

    伤稍好之后,她能自己弄点好吃的补补。

    树林中能吃的东西很多,她认识的东西比柳苍昊认识的要多。

    所以自从她能做吃的,吃食方面就丰富了一些。

    经历了千辛万苦,他们终于回到应国的地界。

    柳苍昊把林清姝放下,蹲在溪边洗了脸。

    林清姝也洗了洗,然后用水囊灌了点水。

    溪中石缝里有小指粗细的小鱼在游动。林清姝没有要,因为太小了,做来吃也填不饱肚子。

    翻过两个山头,终于看到了应国军队的营帐,这是一个斥候所。

    柳苍昊带着林清姝进斥候所的时候差不多天黑了。

    斥候所只有十多个人。柳苍昊要了一个单独的帐篷。

    他们休息了一晚,第二天柳苍昊征用了一匹马,带着林清姝走。

    在应国他们不必像在古月国那样翻山越岭,隐蔽形迹。

    因为古月国的追兵进了应国不敢再如此明目张胆。

    柳苍昊骑马专走大路,把林清姝送到了一座边境城池,那里有林家的商行,他把林清姝交给林家的掌柜照顾。

    没了危险,林清姝自然也不会缠着柳苍昊。

    跟着林家的商队,林清姝坐着马车往应国的腹地而去。

    她在应国是个死人,所以她不能回临州老家,只能找个风景优美,民风淳朴的地方居住。

    林家有钱,找地方很容易。

    林清姝跟着商队转了一些地方,相中了一个山清水秀,田地肥沃的地方。林家在那里的城中有生意,林清姝就在城边一个农庄旁置了宅院和田地。

    她离十八岁还有一年多,她要用这时间,好好把前世的一些技艺研究一下,比如制作玻璃。

    她其实早就想造玻璃了,就是不太有时间,现在正好有大把的时间可以用。

    她还准备改造一下厕所。

    在古代那么多年,很多事情都是她想做没时间做的。

    一年时间说长不长,说短不短,确实可以让做点事。

    林清沄听说她在这里,来看过她,并说了古月国皇帝夜鸣的事。

    “当他皇后?呵!要受他管?滚!我才不去找罪受。”

    林清姝一脸不以为然。

    她之前帮着柳苍昊坑了夜鸣,心中还有点愧疚,现在听说哥哥帮他夺得皇位,那点愧疚心就没了。

    想要她回古月国?做梦去吧!

    “你不嫁他也没关系,可是,那个杜明,实在配不上你!

    你自己好好的考虑一下。若是不想嫁了,哥哥我自然会替你补偿到他满意为止。”

    林清沄对妹妹无奈,妹妹视荣华富贵如粪土,他这个哥哥无话可说。

    其实他心中,还是希望林清姝去当夜鸣的皇后。

    “嫁谁都是要嫁的。杜明出身低,我好控制!

    今后成亲,家里的事情一定我说了算,我想如何就如何。他也管不了我。我要的就是这种自由。”

    林清姝当初决定要嫁杜明,是把婚后怎么生活都算计好了。

    她本身有能力,加上娘家给力,杜明根本拿捏不了她,反而还要受她管。

    王公贵族都拿捏不住她,她结婚自然不能被男人拿捏。

    她要自由,过她认为舒适的生活。

    皇家婚姻固然光彩炫目,但那些荣耀背后却是无数阴谋算计,累累冤魂白骨。

    人生苦短,何必要过那种刀口舔血步步惊心的生活?

    这简直就是委屈虐待自己!

    她这种价值观,直接来源于前世的教育。

    前世受的教育在她脑子里根深蒂固,所以今世,什么教育都扎不进她脑子里。

    《女诫》抄了千百遍,她根本什么都没学会。

    林清沄见她还是犯倔,知道勉强无用,只得寻思再想办法劝。

    总之他不看好杜明。

    林清姝察言观色,发现哥哥对她和杜明的亲事不上心,于是心中就盘算着自己张罗。

    就算林家不出嫁妆不操办婚事,她自己也能挣到足够多的钱把亲事办好。

    她需要在一年多的时间内赚一些钱。

    心中打定了主意,林清姝以零花钱为借口,找哥哥要了一千两银子当本钱,在城中开起了自己的买卖,主要是做些外卖食物,点心。

    她店铺中做的吃食点心味道特别,花样也很特别,价格不贵。买的人很多。

    除了这买卖,她还买了几间位置不错的商铺,每个月收租。

    用这些生意攒一年钱,应该够她结婚用了。

    杜明那边她不太指望,因为当初去穹湖看过,真是穷得叮当响,虽然是一个水寨寨主,还是很穷啊。

    做生意的同时,她还让人给她建了一个小窑炉,研究玻璃制作。

    她以科学探索精神,研究失败不放弃,把玻璃弄了出来。

    玻璃研制出来之后,她先做的玻璃珠,称琉璃,拿去给首饰匠人镶嵌在簪钗上,放在一些店铺中卖。

    这世界没玻璃,她故意控制数量,让其看起来稀有,这样价格就提上去了。

    结果,玻璃饰品的收入反而高过其他生意。

    林清沄偶尔会过来看妹妹,然后发现妹妹似乎又鼓捣出一个赚钱的东西,心中便知道她是准备自己攒嫁妆。

    夜鸣说得没错,这女人是该让人管管。

    于是林清沄让母亲过来陪林清姝住了一段时间,目的是教导她女儿家的婚事,不要自己做主。

    林清姝根本不听,说娘亲一辈子受人控制,没什么意思。

    她娘颇受刺激,哭天抹泪地回去跟老公诉苦。

    林清姝的亲爹生性胆小谨慎,觉得林清姝隐姓埋名嫁个普通人也没什么不好。

    毕竟这女儿名义上在这个国家已经死了。他真不想哪天有人发现,林家被治欺君之罪,满门抄斩。

    所以现在,林清姝看上杜明就只有老爹支持。

    林清沄苦口婆心地教育林清姝,说那个杜明穷得掉渣,人也不聪明,林清姝嫁过去还得为生计奔忙,简直是自讨苦吃。

    林清姝自然知道嫁给杜明将面对的是什么。

    经济问题又不会要命,在她眼中根本不算什么事。

    她有办法弄钱,并不认为自己的日子会过得苦。

    其实她也很无奈,为爱结婚谁都愿意。但现实并不如意。

    因为现实中,根本没她喜欢的男人。

    十岁时,初见世子的时候,确实有点好感,世子美貌聪明,是个女人都会喜欢他。

    可惜啊,那是个受,而且还是个心机表、恐怖分子。她早就吓得不敢喜欢了。

    她也不敢喜欢李宁成,为他在宫里吃的苦头,和那些九死一生,想起来现在都全身发寒。

    林清姝看上杜明背景简单,人直率,不是那种肚子里面弯弯绕多的。

    杜明被林清姝看中,简直就是他的运气!

    他愿意要林清姝自然不是出于什么爱情,他和林清姝只见过一次,还是在她小时候,感情什么的根本谈不上。

    婚姻这件事追求利益,就目前来说,杜明娶林清姝,肯定比娶其他女人得到的利益大。

    林清姝开始着手为十八岁出嫁做准备。嫁妆就是她手上的那些田地铺子,以及卖琉璃所得的几千两银子。

    考虑到杜明的寨子实在太穷。林清姝决定多挣一些钱,等成亲后把他那寨子的条件改善一下。

    她派人送了信给杜明,大致说了一下嫁妆的情况。

    杜明知道了她的下落。亲自过来与她会面。

    林清姝在花厅里面接待了他。并与他一番长谈。

    她没说哥哥想悔婚,只说了她在应国的处境不会太好,身份是保密的。

    杜明道:“这事我早知道,林小姐不用担心,我们那边除了我,没有人知道你的真正身份。”

    林清姝点头道:“为了低调些,这婚事不会大操大办,嫁妆也不会太多。”

    其实她心里面希望杜明不要太看重她的嫁妆。毕竟她有挣钱的能力,现在不够多,将来也会有很多。

    杜明没有让她失望,豪爽道:“你带多少都没关系,婚事我这边会办,你也不用太过操心。

    只不过我们都是粗人,有些事做的可能不会那么精细,希望林小姐不要介意。”

    林清姝心中松了口气。看来她没眼瞎,这男人不是那种重利不讲情义的人,是可以一起过日子的。

    送走了杜明。林清姝回房,仔细想自己需要再准备些什么。

    别的不说,嫁衣她还是要自己准备。

    这世上多数女子都是自己缝嫁衣。

    但她不会做。针线女红,她一律不会。

    幸好她有钱,找人做也行,不过款式什么的她得看看。

    林清姝专门去问了一个给她管家的婆子。

    婆子道:“比较好的嫁衣也有卖的,大些的城中会有绣坊,那些有钱人家若是需要嫁衣,都会去找他们订。绣坊会按照客人的身量做。”

    “离这里最大的城是哪里?”

    “白芦州城。我们这边坐船去需要三天。”

    她人生地不熟,幸好这婆子知道的不少。

    第二天一早,林清姝就带着这妇人坐船去了白芦州城。

    船是商船,要运货去白芦州城,顺便也搭些客人。林清姝她们两个人花了五百文包了一个小船舱。

    两人皆穿着普通百姓的布衣,林清姝做了少年打扮,非常低调。

    啃了三天干粮,终于到了白芦州。

    林清姝没先忙着去绣坊弄嫁衣,而是找了间客栈沐浴更衣。

    真是要命了,那种商船又臭又脏,她能忍三天,全是因为当初逃难,荒郊野外、山洞树林那些恶劣环境都住过,这才能忍下来。

    林清姝泡在浴桶中非常哀怨:“钱婶,我们回去的时候,你找条好些的船,花船也行啊,条件不要这么差,我在里面三天都感觉捂臭了。”

    钱婶帮她洗着头发:“唉,小姐怎么说胡话?您一个没出嫁的闺女咋能上花船?死都不能去啊!”

    “我女扮男装就行了。”林清姝小时候跟着柳苍昊坐过花船,现在真怀念那上面的各种条件设施。

    “不行不行,实在不行咱们弄个车,就是路上时间长些,要走五天。”钱婶思想保守,根本不认同林清姝的想法。

    洗过澡就到了吃晚饭的时间。林清姝等钱婶洗好,就与她一起出去找了家看起来不错的酒楼吃饭。

    委屈了三天的肚子,林清姝准备好好吃一顿补补。

    两个人十个菜,都是山珍海味。

    钱婶见她点这一桌子菜,顿时愁眉苦脸:“小姐,我们两个人能吃那么多?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