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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十四章 微服私访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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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   三人来到公司的车库里,车库里面两排华丽的超跑。

    什么兰博基尼,保时捷都是司空见惯。

    当然,还有量产中最贵的超跑,比如布加迪、帕加尼、西贝尔等等,也都位列其中。

    不过,这里面最好的却不是这些。

    真正的超跑中的土豪,土豪用的超跑。W Motors、柯尼塞格,这两个公司的车型全都是限量生产,每款车型只出产几台,每辆车独立设计,高级技师纯手工打造,这已经不是有钱就能买到的东西了。

    其中W Motors生产的lykan hypersport车型,全世界只有七辆,每辆售价一亿千城币,其中一辆就停在叶问天的车库里。

    该车大量运用奢华材质,车上很多地方采用钛合金金属与碳纤维材料,头灯还是采用钻石涂层的LED大灯,座椅则采用金线缝制。更有全自动智能导航系统,全屏地图显示,车身自动变色的超高端性能。

    叶问天喜欢车,但是却从没有开过车,就他这身板,开超跑无异于作死。但是不开,并不代表不能买。叶问天不但要买,而且还要买最好的,图个心理痛快。当然,这都是他前身的想法。

    “真是个败家子,这得花多少钱!”安迪看到叶问天的车库,内心只有这一个想法。这里面的车的钱,都够她工作一辈子了,而且还不一定买得起。

    “会开车吗?”叶问天问安迪。

    “嗯,会。”

    “那好,选一个。”

    叶问天对安迪一伸手,安迪这次也明白了,大概这就是土豪的任性了,做选择已经不仅仅是看心情了。

    “那就这一辆吧。”

    安迪的眼光是毋庸置疑的,一下就挑中了这些超跑里面最贵的lykan hypersport。流线型的车身,华丽的造型,从内到外透露着一种高贵与时尚。

    这种车,无论是男生还是女生都有无与伦比的杀伤力。只要开到大街上,不用多说话,一个手势就能让陌生的美女乖乖做到副驾驶上。

    “好眼光,以后你就开这辆车。”叶问天拿过车钥匙扔到安迪怀里。

    “啊!让我开?什么意思?”

    难道不是要开着去消费吗?怎么就送我了?安迪的脑回路一时间没有转回来。

    “不,不行,这车我不能要。”安迪紧张的都有点结巴了。这可是个烫手的山芋,如果收了如此贵重的东西,那么下一次他提出什么过分的要求,自己该怎么拒绝?正所谓拿人的手软,吃人的嘴短,这种事情必须从一开始就杜绝。

    “别那么紧张,没说要送你,只是让你开而已。在你当我助手的期间,这就是你的座驾了。”叶问天慢条斯理的道。

    “那更不行了,万一撞坏了我可赔不起。”

    “谁让你赔了?撞坏了算我的。当我的助手,牌面一定得足,本城主出行一定得是最好的行头,你可不能给我丢面子。这是当我助手要做的第一项工作,如果你做不到或者认为自己的身价不值这辆车,那就辞职好了,我绝不强求。”

    叶问天态度强硬,而且有一种自上而下的审视态度,倒像是看不起安迪似得。

    这再一次激发了安迪的逆反心理,你说我不行,我就偏要做出点样子给你看,接过车钥匙收进自己的口袋。

    “这就对了,还有以后我的话别随便反驳,除非专业性的意见,否则我说什么你做什么。跟汉斯学着点。”

    叶问天指了指面无表情的汉斯,安迪也朝着汉斯看了看,难道自己以后要跟这家伙一样当个哑巴?这可不行,最起码再工作上自己还是能提出意见的,至于这辆车,只要有好机会,本小姐自然有本事赚得更多。

    汉斯此时心里真是内牛满面,想当初自己也是一个有什么就说什么的汉子,奈何上一次演唱会事件之后地位就一落千丈,现在完全被叶问天牵着鼻子走,生怕一句话说不准再重蹈上一次的覆辙。

    “那么,我来开车?”安迪按了一下车钥匙,打开了车门。

    “不不不,今天咱们的主题是微服私访,这辆车太高调了。汉斯,去把我的陆虎SUV开过来。”

    叶问天这身体,舒适才是最重要的标准,虽然超跑确实拉风,但是舒适程度却不如这种商务型的SUV。如果想要高调的话,叶问天直接开着CH-47支奴干直升机就行了,肯定比超跑更拉风。

    汉斯开车,安迪跟叶问天坐在后面宽大的真皮座椅上。

    “董事长,我们这次到底是去干什么啊?”安迪有点摸不着头脑,叶问天做事向来不会跟别人透露太多。

    正所谓御下之术,不可多言、点到为止。

    “不是说了吗?带你们去消费。这你倒提醒我了,我不能这副模样去,汉斯,这车里有没有什么便装的道具,本城主要做一下伪装。”

    叶问天是龙城城主,现在的通讯手段这么发达,在这一亩三分地中,不认识他的人可谓是屈指可数,这辨识度比大明星都高。

    “座位后面有假发、墨镜、胡子之类的道具,应该可以用得上。”

    “真是好东西,正好用。”

    这种事情叶问天的前身做过很多次了,作为龙城最之名的公众人物,如果想要做点偷偷摸摸的事情,没点易容化妆的本事早就被拆穿了。

    带上假发,粘上胡子,再带一个大框的眼镜,瞬间就改头换面。现在的叶问天看上去就像一个三四十岁的中年人,带着眼镜一脸的书生气质,看上去还以为是大学教授呢。

    安迪都被吓了一跳,没想到叶问天还有这本事。

    一番打扮之后,一般人就很难认出他来了。最主要是没有人会刻意的在意他,谁又会想到堂堂的龙城首富、城主会打扮成这样。在大众的印象里,叶问天的出场哪一次不是彩旗招展,锣鼓喧天的。

    最终,车子停在了沃玛大商场的门前。

    这里是郑家的产业,整个龙城有成百上千家的连锁大商场,这也是郑家的半壁江山。在这个营业面积20多万平方米,数千家店铺汇集的大型商场里。应有尽有,从蔬菜水果到钻石名表,只有想不到没有你买不到。

    这种集约型的大型商场,可以很大限度的招揽客源,节省占地面,无论你想买什么只要来这里就一定能买到。各个商品相互拉客,来买菜的也可能顺便买些日常用品,来买名表的也可能看一看珠宝。

    郑家,正是凭借这种大型商场,短短的几年时间就迅速崛起,成为了龙城第三富豪。

    “我们来这里消费?”安迪带着疑问的目光,这种商场她也经常来,并不觉得有什么稀奇,因此也完全看不出叶问天此行的目的。

    “没错,知己知彼才能百战百胜,不先实地探查一下怎么能知道敌人的底细呢?”

    叶问天大手一挥,三个人就进了商场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