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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二十四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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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   “你是三哥?我三哥是魔法师,刚才的火柱是你放的吗?”珍妮问道,眼里满是惊喜,并没有因为费列格那蹩脚的铠甲而轻视他。

    “是的,是我放的。”费列格再次放出一道火龙术,自然是向天上放的,满足妹妹的希望,是哥哥应该作的,珍妮一向是家中的宠儿,比自己受欢迎多了,费列格也同样宠爱小珍妮,只是她早已经认不出自己了。

    “三哥,你可回来了。”珍妮扑到费列格怀中,她认不出三哥,可她知道,那道飞上天的火柱就是魔法,在她的认知中,只有三哥才会魔法,别人是都不会的,即使是人人尊敬的弗吉斯伯父也不会,三哥一直是她心目中最伟大的人。

    “珍妮,这些年过得好吗?爸妈和两个哥哥呢?”抱着柔软的珍妮,费列格一口气问道。

    “他们来了。”珍妮转头的时候,已经看到父母和哥哥们了,接着回头说道:“三哥你好臭,魔法师都是很臭的吗?”。珍妮眼里露出一丝失望,自己一直崇拜的魔法师三哥居然是臭的。

    跟在后面的两名士兵尽力保持着自己的表情,他们真的很想笑,这位魔法师大人的样子看起来非常古怪,不象是魔法师,更象是一年没洗澡的贫民穿上了早已经坏掉的铠甲,魔法师可以穿铠甲吗?这可真是古怪的事情。

    “父亲,母亲,大哥,二哥,我回来了。”费列格双膝着地,在他记忆中,只有在过年的时候,才要向父母下跪,那是最虔诚的大礼,而此时,只有用这样的礼节,才能表达出他心中的激动。

    “费列格,真的是你吗?天啊,你怎么搞成这样,罗普,你去叫人弄些洗澡水来,我看这小子至少有一年没有洗澡了。”敢这样说话的自然是费列格的母亲。

    吃过午饭,费列格简单的将自己这些年的遭遇说了一遍,大部分的事情没有说,反正父母也听不懂,只说在山谷草原上练习魔法至今。

    母亲双眼开始湿润了,她没有想到,只有六岁半的儿子,居然要自己从魔兽的利爪下逃生,好在他没有死在魔域森林之中,不管怎么样,儿子已经回来了,虽然还没有拿到魔法认证,可他已经是一位尊贵的魔法师了。

    费列格也很快知道了家里的事情,老师贝卡给父亲的那份魔法学徒契约实在太重要了。有了这份证明,兰迪斯一家的生活完全改变了。德兰大公亲自下令,请兰迪斯一家到德兰公国的国都去住,不过被父亲拒绝了。

    德兰大公并没有因此而愤怒,而是在库卡镇上给兰迪斯一家买了最豪华的府院,几十名仆从,每年可以从德兰公国那里拿到两百枚金币等等一系列的优厚条件。如果费列格成为了魔法师,这些钱德兰大公出的心甘情愿,毕竟德兰公国从未有过魔法师。

    即使费列格不能成为魔法师,这些损失也不会算到德兰公国,何况这点钱德兰大公并不在意,德兰公国需要魔法师,即使他将来只能为奥克兰帝国服务。

    除了钱物名声之类的东西外,德兰大公甚至命令弗吉斯勋爵,从步兵所中,抽调了十名长矛武士,轮流到兰迪斯府上站岗,这样的待遇,连弗吉斯勋爵也是没有的,他最多只能动用治安卫所中的治安官。步兵所里的武士,是德兰公国的正式士兵,弗吉斯勋爵也无权命令他们为个人服务。

    珍妮没有在房间中,她对三哥带回来的那匹马很有兴趣,同样的,飓风也对这个小姑娘兴致不小,一人一马在院子里玩起了捉迷藏,至今珍妮也没能碰到飓风一下。

    即使同弗吉斯勋爵的官邸比起来,兰迪斯家的府院还要大上一些,可是这么小的地方,飓风转个身都显得困难,只呆了半天就不干了,费列格只好让它先回魔域森林的外围等着自己,这段距离在它来说,根本不成问题。

    下午时分,兰迪斯的家里热闹起来,听说魔法师弗列格回来了,这可是可以轰动整个德兰公国的事情,人越来越多……

    一个月前,费列格离开了库卡小镇,他发现这一个月比过去的七年时间还要累,每天见不同的人,接受着相同的恭维,还要不时的放几个魔法给这些人取乐。

    这样的日子实在不好过,可有什么办法呢?父母在身边,看在他们的面子上,为了他们以后的生活,费列格不得不如此。至于小妹珍妮想看魔法,费列格更是不会拒绝。

    珍妮一直是兰迪斯家的庞儿,比费列格受到的庞爱还要多,可惜已经证明了,她同样没有魔法天赋,不可能成为魔法师,甚至炼金术士也不可能。

    费列格与父亲长谈过一次,父亲并不想离开库卡镇,这里是他生长生活的地方,而且雷斯诺除了经营客栈之外,什么也不会,到奥克兰帝都会更加无所适从,还不如留在库卡镇这样的小地方,事实上,对父母而言,库卡镇已经算是很大的城市了。

    当然,费列格也谈到以后可能存在的封地,普通的伯爵是没有封地的,但魔法师不同,伯爵仅仅是个起步,同时会得到一块不算小的封地。父母对此没有任何表示,倒是弗吉斯勋爵和两个哥哥,对即将到来的封地非常有兴趣。

    离开库卡镇后,费列格随同德兰公国的使者,在德兰都城盘衡了三天的时间,受到德兰大公热情的接见,还有数不清的贵族,这些贵族里面,实在没什么值得费列格注意的人。

    他们大多数是德兰大公授与的贵族,与奥克兰帝国授与的贵族完全不同,离开德兰公国,这些小公国的贵族们,甚至不会受到贵族应有的礼遇。

    在这三天里,费列格尝到了许多的美食、认识了德兰公国的最高领导者德兰大公。除些之外,最大的收获就是知道什么叫贵族家徵。

    作为贵族,就必定有独特的家徵,德兰公国绝大部分的贵族拥有的是三瓣家徵,这样的家徵除了在公国里通行还算有些面子外,到了其它国家,几乎不敢拿出来见人。

    所有的家徵在外形上很相似,最外圈的环形中,绘制着奥克兰帝国的战旗,整个圆环是淡紫色的,神之东大陆上的八大帝国,都有自己的战旗颜色,即使看不清环形中的战旗,单凭颜色,也可以知道这枚家徵出自于哪个帝国。

    在圆环中间分为三部分,左边是最靠近德兰公国的王国梅卡王国的战旗,右边是德兰公国的战旗,下面才是贵族的真正家徵。

    整个家徵本就不是很大,再被分成几块,想要看清家徵上画的是什么,几乎是不可能的事情,难怪这些家伙出了德兰公国会不受重视。

    至于王国的贵族就要好上许多,外面的圆环是一样的,不过里面只需要分成两部分就可以了,即使这样,家徵也不会太大,看起来同样费力。

    只有帝国授与的贵族,才算得上真正的贵族,外面紫色的战旗圆环表示奥克兰帝国,里面则是家徵。

    当不相识的贵族见面的时候,只要看一眼家徵就很容易分辨出对方来自于哪儿,身份如何。很显然,帝国的贵族,远要比小国的贵族价值高得多。

    告别了德兰大公之后,费列格并没有直接去奥克兰帝国魔法学院,而是转道向梅卡王国的首都,梅里海前进,炼金术士安东尼奥就住在那里,费列格对于炼金术是非常好奇的。

    向东北方向飞奔了两天的时间,梅里海高大的城门出现在费列格的眼前。其实这段路并不短,只是飓风的速度实在太快,两天的时间里,跑完了一千两百公里的距离,足够普通的马跑上五天以上的时间,这还是飓风没有全部放开的原因,费列格不认识路,只能边问边走,速度怎么也快不起来。

    梅卡王国在奥克兰帝国之中,算不上最大的王国,却是最为富有的王国,在王国领地之内,有六座精铁矿、一座精金矿,一座密银矿至于其它的矿物更多,唯一缺少的是粮食,好在四周的几个公国都是盛产粮食,完全不必为粮食发愁。

    梅里海是梅卡王都,拥有六座城门,人口两百四十万,算得上是一座大都市了,费列格还是第一次见到这么大规模的城市。

    此时的费列格,身上早已经不是那身蹩脚的铠甲,而是一身漂亮的贵族服饰,还没有经过贵族礼,衣服上没有任何标志,即使这样,人看起来也精神了许多。阔剑依然背在身后,这一直让德兰公国和梅卡王国的所有贵族诧异不已,费列格可不管这些,坚持背着它。

    跨下的飓风则显得有些古怪,看起来神骏异常,却没有任何鞍具。这件事让费列格有些头疼,飓风只允许自己靠近,至于别的人或者物,绝对不会接受,任何鞍具上身,用不了几秒钟,就会被它放出的魔法盾撕成碎片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