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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三十二章 都市最强装叉王

作者:我就是笔名返回目录加入书签推荐本书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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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   很快,他的生命值就噌噌噌地暴涨,迅速恢复了满血状态。男人行不行很重要,为了不再被嘲笑,必须吃药,服了伟哥,立刻就见效,上官俊内心骄傲,哈哈大笑。

    “哦,我刚才好像望到,我以前的朋友在大街上。丫头,我去看看,你自己回家。”林轩说完这些话,迅速向大街上走去,在路上,不小心把已经自厕所走出的杨诗璇碰了一下。

    也没太在意,立刻走了,美腿女神则是更加讨厌他了。

    “混蛋!竟然把我丢在这里了……哎,你看到的朋友是同性朋友还是异性朋友?”看到林轩早就跑没影了,根本不可能听见这句话,叶大校花委屈地嘟起了小嘴。

    “哈哈,林轩兄弟走得那样急,我觉得应该是异性……”上官俊只说了一半,便住嘴了,他干这种挑拨离间的缺德事,已经很多次了,深知只说一半效果最好。

    “异性?”叶大校花喃喃自语,内心不知为什么,很是郁闷。

    另一方面。

    林轩已经走到大街上,找到了之前的“朋友”,但他没有现身,而是远远地尾随。

    他的内心没有一丝波澜,就算此刻已经看到了曾经的朋友,如今的畜牲仇敌,他也非常平静。

    如果是以前,根本无法想象,林轩绝对会二话不说冲上去,来一套行云流水的→闪亮登场→嚣张对话→路人围观点评→终于动手→最终把那人打成二百五,打脸成功。

    林轩冷冷地看着前方的光头,发现他很警惕,左顾右看,而且不停地在走来走去绕圈圈,如果不是林轩这个终极强者,换作其他人早就暴露了。

    而且,假如对这光头的习性不够清楚的话,只会觉得他就是个实在无聊闲得,根本懒得再继续跟踪了。

    但林轩曾经是他的老大,知道这光头的二逼性格,警惕得不行,于是依然没有放弃,悠哉悠哉地尾行。

    说实话,如果尾行的对对象,是游戏里的那种超级大美女,曼妙性感,火辣迷人,林轩绝对会打起百分之百的精神,认真尾行。

    可是现实是残酷的,这是一个长得勉强不影响市容的光头大汉。林轩只好一边尾随,一边欣赏周围的美妙风景。

    乐坛天王周杰伦,被一大群迷妹追着跑。林轩露出口水:被迷妹们追着跑,真痛苦,不过佛曰我不入地狱谁入地狱?让我来承受这种痛苦好了!

    校花的贴身高手、美女总裁的近身保镖、美女主播的护花狂龙、超级医圣、天才医生、极品相师……正在为争夺“都市最强装叉王”的至高封号,而互相混战。

    林轩睁大了眼:三千年出现一次的“都市最强装叉王”封号,又再现世间了吗?传说获得这个封号,便可以成为传说中的黄金级强者,从此配角都可以逆天崛起,吊打主角。不过很遗憾,我已经是黄金了,就不跟你们这些青铜和白银去抢了。

    奥特曼则是一边露出猥琐笑容,一边从后背紧紧抱住一个小怪兽。林轩:放开那个可爱的怪兽,让我来!

    路边,一个普通的女高中生,不小心被车撞死了,她的灵魂化作一团白光,随即被瞬间穿越去了一个叫做北斗大陆的异世界。林轩挥了挥手:美女走好,地球缘已尽,成仙路上见。

    突然,一道神雷劈在大树旁边,一个身穿道袍的青年男子,看到眼前的世界,震撼不已,嘴里喃喃自语:“方才我使用跨界罗盘,是准备降临斗罗大陆,去击杀一个叫做龙傲天的邪恶穿越者的,可现在是怎么回事?我来到了哪里?”

    林轩摇了摇头:从异界穿越来地球了?运气不怎么好呀!会被都市里那些,有光环的什么最强狂兵啊、逍遥兵王啊、超级兵王啊……直接活活打成傻叉的。

    这些兵王没有一万也有上千了,而且一个个不是像我这么明目张胆地装叉,而是把自己装成一副很低调很有品味的样子,别人说他们装叉他们还会不爽,这就是隐形装叉——而隐形装叉最为致命呀!

    “怎么回事?我……我不是已经30多岁了吗?怎么变成17岁的少年了?而且,而且,这个时代的科技没有之前那么发达!难道……难道我幸运地回到了过去?哈哈!既然如此,我要发达了!我看过很多网络yy都市小说,他们之中有很多主角也有这种遭遇,从此装叉打脸,后宫成群!我也会变成这样了!”一个宅男模样的少年,站在人群中,突然激动地喃喃自语起来。

    林轩撩了撩额前的斜刘海,帅气而潇洒:少年,你想多了。我的都市我做主!你……还是回去扑街个几百回,再去想和龙傲天们建立后宫吧!

    “我可是要成为海賊王的男人!新世界,我来了!”忽然,一个戴着草帽的元气少年,出现在了这个世界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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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   林轩一脸尴尬:路飞兄弟,你估计是走错片场了……

    ……

    这些事,只是繁华都市随处可见的普通小事罢了,林轩也没有多在意,不再理会他们,继续尾行光头佬。

    光阴如口水,转瞬即逝。

    很快,已经是240分钟以后了。林轩因为实在闲得慌,就随便抢了路过的小萝莉手上的一根棒棒糖,现在把棒棒糖一边放到嘴角含着,一边看到,他此时已跟踪光头佬,到了云湖区最偏僻的地方。

    这个地方,治安不太好,所以人也很少。

    就在这时候,光头佬蓦然站住不动,看了看四周,看到安静如往常以后,就立刻冲到了左边的巷子中。

    林轩舔了舔从小萝莉那里抢来的,圆圆的大大的棒棒糖,没有立即尾行进去。因为,巷子前面矗立着路灯,散发亮光,可巷子内完全漆黑,正所谓敌明我暗。

    况且,林轩深知对方的性格,知道光头佬绝对猥琐地躲在观察。

    想让我失去耐心离开?谁怕谁呀?反正我还有棒棒糖吃!林轩不屑地笑了笑,继续吃着棒棒糖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