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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十一章 如果青春不曾耽美过(二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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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   three——

    三个月前,蓝姐让小果通知我下班后到尚总办公室一趟。我看着唐小果失神的眼睛略感好笑。虽然整个酒吧都流传着尚总是性格扭曲的同性恋。可在大海深处的两个月里,我看到的不过是商业精英的尚总。谦逊有礼,谈吐风趣,待人温和。

    与尚总为数不多的交际是在每周例行的会议室上。我坐在离他最远的那个桌角,竟也领略了侧45度角观赏的美好。很早,就期望哪天能咫尺一睹尚总的风采,没想到机会来得这么快。

    那天出奇的,尚总让我直呼其名:尚景。

    从酒吧出来,我跟随尚景去他的住处拿第二天要用的伴奏带。一路上,尚景默默的注视着车窗外,时不时回头看看和他一同坐在后座的我。眼神深邃而着迷。我突然想起那些关于他的种种传言,竟也不觉得有之前那样的恶心。我从未如此近距离的接触过尚景,不得不说,他骨子里散发出的独特魅力,让男性也随之着迷,难以抗拒。

    早在下车之前,我就已经清楚尚景找我并不是为了什么伴奏带,他的手从进小区的那一刻就再没有从我的手上拿开。而我在进到尚景的房间之前,也有无数个机会逃开。可是我没有。因为他握着我的手的那种感觉——异常中夹杂着欣喜,我从未感受过。我无法接受自己沦陷于被同性紧握的内心谴责和深深的羞耻感,可我亦无法抗拒。

    直到尚景褪去我的衣服,我看着自己与尚景相比完全让人联想不到是雄性动物的身板,才暮然想起唐小果总拿来调戏我的那句话:轩轩,把你丢到人群里真的会让人迷惑,不晓得是很俊俏的女生还是很清秀的男生。弱弱的感觉总有种让人据为己有的冲动。

    第二天,第三天,第四天……唐小果问我在哪里的短信和电话时时刻刻都在震动。可是我听着留言不知道如何回应。难道我要告诉她,我喜欢上了穿着衬衫光脚站在落地窗前看尚景的车缓缓驶进小区,然后在星辰满天的夜晚看他向我走来的美好?

    从被父母遗弃的那刻起,从我开始捡别人吃剩的食物在冬天穿破了洞的球鞋时起,我渴望被照顾被温暖被深爱。我的骨子里流淌着比女人更为强烈的依赖感,我希望遇见一个人,他的肩膀宽大而坚挺,能让我看见生的希望。我曾以为这些唐小果都给了我,可是她的单薄,连自己都温暖不了,又如何填补我与生俱来的空冷。

    我安静而满足的呆在尚景的住处,安静而满足的每日等尚景回来,直到他再也不回来。

    我不知道无所事事的状态要持续多久,还固执的以为是酒吧最近过忙尚景才留我一个人。手机在两周前已被尚景停掉,我无法与外界联系。我对尚景的偏执直到看见抽屉里的日记本,才觉悟自己必须想办法逃出去。

    五日记

    日记伊始,2010年。是两年前。执笔人:尚景。

    one——

    2010年3月12号。

    又到了酒吧招新歌手的时候,还是小蓝帮忙把关。晚上收到小蓝Email,里面是一个长相很清秀的男孩照片。走了那么久,遇见那么多人,只有小蓝能理解我。

    那个男孩子真是让人着迷,希望明天能看见他。

    2010年3月25号。

    酒吧的新人评选工作终于落幕。在例行公会上看见小蓝提到的那个男孩,真人比照片还要美。他也是个同性恋,而且那么明显,连动作里都带着自己是同性恋的暗示,我跟他说话的时候他竟然露出害羞的表情,不敢正眼看我。真是可爱。

    小蓝说她会帮我。想想真觉得愧疚,这么多年来最对不起的就是小蓝。她死心塌地的跟着我,可我给她的只能是**的安稳。我抚慰不了她的心灵,我做不到。她很有女人味,也漂亮出色,是我欣赏的一类。只是我爱不了女人,这是天生的缺陷。小蓝,对不起。

    2010年5月10号。

    我把苏默带到家里住了。他的名字跟本人一样招我喜欢,也的确是个沉默寡言的人,总是一副很受伤的样子看着我,好像我把他怎么了。其实我从未对谁像对他这么温柔宠爱。下午因为吃饭时候逗了他,他便气呼呼的往里间走,然后我不小心扯掉了他的衬衫。他身体轮廓的完美度超出了我的想象,骨架瘦小线条完整,把我看痴了。

    苏默说,这回,他真的要归我了。

    2010年6月8号。

    今天一个男孩来酒吧闹事,让我把苏默交出来,说自己是苏默的哥哥。苏默没有什么哥哥,我看得出来,他们不是普通关系。

    我问苏默那个人是谁,他说是他的男朋友,明知道我会生气,他却傻得连谎都不会撒。

    苏默说,在我之前他就有男朋友了。怕我生气不敢说,后来怕说了我会不要他。苏默还说,现在谁都不要只要我。

    我打了苏默。我最恨的就是欺骗与背叛。做了就是做了,理由只是为了给自己缓罪。

    小蓝说那个自称是苏默哥哥的男孩是‘微微酒吧’的歌手,我对手旗下的。呵呵,真是天堂有路你不走,地狱无门闯进来。

    2010年7月17号。

    我给了苏默自由,我以为他会为了我不要。如果真是这样,我就放过他那个小男朋友。可苏默竟一获自由后第一个找的人就是他。跟踪的人说他们去了一个出租屋里,是那个男孩的住处,他们在里面过了夜。

    苏默,你一直在骗我?为什么?我这么爱你。你这样做我会杀了你的!

    2010年7月20号。

    我问苏默,是他死还是那个男孩死。苏默竟求我放过那个男孩,他去死。

    他说从我跟他说第一句话的时候,他的全部都归我了。他不会害人,如果只有死去一个人才能证明所有的误会是偶然,那就他死好了。

    我把他带去兰湖的别墅,本来是为我们两个建立的新居,现在看来要成为他的墓地了。他说的真也好,假也罢,从纠结疼痛中逃脱的唯一方法,就是纠结不再存在。

    我还有自己的人生要成全,沦陷在感情里只会让我乱了方寸。可是,我又好怕放他走后他会成为别人的尤物。

    苏默,你只能属于我,对不起,我会让你永远活在我满是爱的心里。

    2011年3月27号。

    又是一季新人招聘,想起认识苏默的三月,总有种比今年三月美得多的错觉。他穿着白色衬衫,蓝色牛仔裤,一头干净利落的短发却挡不住那张秀气的脸,说话的时候给人暖洋洋的感觉。

    那么美好的苏默,竟永远在世上消失。我杀了他,我是罪人。

    有个新人擅自来办公室找我,搔首献媚,以为从哪听了些消息,就能靠着我平步青云。只怕是误了一生吧。既然我最爱的苏默已不在,那多一个人过去陪他也好。

    two——

    我终于明白,原来尚景不只是变态狂,还是杀人狂!他凭着自己的势力去刊登寻人启事,然后不管从酒吧老板还是恋人角度来讲成为最大受害人,之后用钱买通案件,宣布当事者意外死亡。

    只是当我明白这些的时候已经晚了,客厅传来门锁被打开的声音。进来的不是尚景,两个穿黑色西装的男人把我架起来扔到车里。

    当我对眼前的一切有意识的时候就已经躺在这个别墅的沙发上了。除了守卫的人,和奢华空荡的房间,再无其他。

    我一直都困惑这是哪里。直到刚刚送报纸的男孩提到兰湖才恍然觉悟。

    报纸的寻人启事已经登了,那么我离死亡也不远了吧?

    给读者的话:

    作者QQ1530501993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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